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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就不用交任何费用了吗

来源:江阴律师 | 作者:沈澄 | 时间:2017/6/8

  我们都知道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者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通知案件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的法律服务。那么是不是法律援助就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了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通知案件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的法律服务。

  什么情况下不用交诉讼费用?不用交诉讼费用的情况包括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儿童村等;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儿童村等;

  2、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3、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可免交诉讼费;

  5、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可免交诉讼费;

  6、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

  7、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应向法院提供:申请书;法院已下达交费通知书的,应提供法院预交诉讼费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交给法院核对)。